(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有关自然资源、空间规划和海洋工作的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本市推进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有关自然资源、空间规划和海洋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履行本市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研究推进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改革工作。
(三)负责本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负责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组织实施本市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开展本市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组织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情况评估、评价;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依职权负责本市管辖海域勘界工作。
(四)负责本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制定和完善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负责建立健全本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五)负责本市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本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核算工作;负责编制本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并组织考核评价;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置换和土地储备工作,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本市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配合做好深化农垦改革工作;负责有序推行土地资产化和资本化;负责指导和实施本市土地征收和征用管理工作。
(六)负责本市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省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负责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和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负责组织指导本市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施海洋综合管理,负责协调各涉海部门、行业的海洋开发活动;负责本市自然资源市场监管;负责组织研究制定本市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负责组织落实本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海洋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海域、海岛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
(七)贯彻实施全省空间规划体系,统筹推进本市空间规划改革,拟订提出城乡规划编制、实施规定;负责指导和管理本市空间规划工作;负责统筹本市空间战略布局,构建本市高效统一的规划管理体系;负责组织开展市空间规划及其主体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市域城镇体系、土地利用、林地保护利用、海洋功能区划和海岛保护等6 个专篇的编制、修编工作,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开发边界;负责组织开展本市城镇村庄建设、旅游度假区、产业园开发边界内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编制、修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风景名胜区规划,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工作;负责本市空间规划大数据平台建设、更新和维护管理工作,参与管理本市空间规划行政审批平台,推动审批联动;指导各区开展规划管理工作,监督各区(开发区)实施本部门依法委托的行政权项。
(八)依法实施城乡规划管理。负责对本市各类综合性规划、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等规划中涉及空间布局的内容是否符合市空间规划进行审查,协调处理空间布局矛盾冲突,并提出有关调整、清理意见;负责对重大项目是否符合本市空间规划进行合规性审查;负责组织开展本市空间规划实施情况评估。负责核发规划条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对主城区建设工程放验线进行管理;负责对建设项目审批后的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建设项目的规划核实,出具《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核实意见书》。
(九)负责统筹本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制定生态修复实施计划,组织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海洋生态、海域海岸线和海岛修复等工作;贯彻执行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和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
(十)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省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确保本市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目标;负责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监督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组织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十一)负责地质工作和矿产资源管理工作。配合开展基础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工作;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负责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管理地质勘查成果和地质资料汇交;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本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
(十二)负责组织落实国家、省实施海洋强国、海洋强省重大战略;负责拟订并监督实施本市海洋强市战略规划。
(十三)负责本市海洋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市海域使用和海岛保护利用管理;配合划定海洋生物资源保护线、围填海控制线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配合省组织实施海域海岛保护利用规划;负责本市无居民海岛、海域、海底地形地名管理工作;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落实领海基点等特殊用途海岛保护政策。
(十四)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自然资源国际合作及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配合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配合开展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工作;贯彻实施省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配合实施省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五)督促检查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情况。负责拟订自然资源和规划督察管理、协作和问责制度;负责拟订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管控措施;负责调查违反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的行为,依法提出纠正、处理意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自然资源和规划管控重大风险和问题。
(十六)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获取和应用,组织协调地理信息安全监管;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各类测绘成果的检查验收、管理使用;负责保护和管理本市测量标志。
(十八)职能转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强化制度设计,积极作为,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本市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调查监测和评价、确权和登记、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优化国土资源执法体制,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指导和管理本市空间规划工作,加强城乡规划管理。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督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本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的便民高效,提升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纳入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24年度收、支总计193055.2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35303.65万元,增加22.379%。主要原因:2024年“耕地保护管理”、“土地收储管理”等项目预算增加。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与2023年持平。年初结转结余16853.86万元,主要是征地补偿项目的结转结余,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60.21万元,增加0.959%,主要原因是财政未对部分结转结余指标回收。结余分配0万元,与2023年持平。年末结转结余16795.12万元,主要是征地补偿项目的结转结余,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91.71万元,减少0.543%,主要原因是财政应返还额度减少。
(2024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附件财决公开01表;2023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本年收入合计176201.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6170.3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1.02万元,占0.0176%。
本年支出合计17626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52.98万元,占4.966%;项目支出167507.12万元,占95.03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188676.7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35334.27万元,增加18.72%。主要原因:增加了购买耕地指标、土地补偿款支出。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2506.41万元,主要是征地补偿款结转结余,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12万元,减少0.0249%,主要原因是征地补偿款结转结余减少。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12506.41万元,主要是征地拆迁项目的结余结转,与2023年度持平。
(2024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公开04表。2023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可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65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3.92%。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0936.19万元,增加57.07%,主要原因是2024年几个项目资金性质为一般公共预算。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65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11.73万元,占1.34%;卫生健康(类)支出802.69万元,占0.712%;城乡社区(类)支出83678.93万元,占74.2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6237.5万元,占5.5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9656.5万元,占8.57%;住房保障(类)支出10771.75万元,占9.578%。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982.48万元,支出决算为11265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02.12万元,支出决算为664.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各单位根据实际缴费金额将社保费用转回基本户,剩余部分年底由财政收回。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51.06万元,支出决算为563.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补缴2014年10月至2015年12月职业年金及2024年退休人员职业年金本金、利息。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03.69万元,支出决算为245.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3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资调资相应提高社保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属单位—琼山分局一名工作人员意外身故。
年初预算为16.49万元,支出决算为12.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发放遗属困难补助时得扣除已领取的城镇、农村养老保险部分。
年初预算为273.74万元,支出决算为180.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各单位根据实际缴费金额将社会保障费用转回基本户,剩余部分年底由财政收回。
年初预算为105.27万元,支出决算为89.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各单位根据实际缴费金额将社会保障费用转回基本户,剩余部分年底由财政收回。
年初预算为373.66万元,支出决算为370.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各单位根据实际缴费金额将社会保障费用转回基本户,剩余部分年底由财政收回。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70.12万元,支出决算为161.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各单位根据实际缴费金额将社会保障费用转回基本户,剩余部分年底由财政收回。
年初预算为0.31万元,支出决算为83678.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部门工作任务临时追加。
11.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等支出(款)其他资源勘探等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986万元,支出决算为623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报备的大额报备一直未批复导致资金未支出。
年初预算为4527.12万元,支出决算为4257.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财政资金限制,年末多笔款项未支付。
1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部门(本级)工作任务临时追加。
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海域及海岛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391.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任务临时追加。
年初预算为1661.89万元,支出决算为1578.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财政资金限制,年末多笔款项未支付。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款)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任务临时追加。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187.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底财政做支付更正、更改年初预算资金指标要素。
年初预算为612.52万元,支出决算为582.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数位退休,年底财政收回指标。
年初预算为1.57万元,支出决算为1.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本部分支出决算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5表,年初预算数可取自各部门(单位)年初预算大本,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52.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944.2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808.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上述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6表,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选列相应支出经济分类。)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511.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6.03%。与2023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598.79万元,减少8.10%,主要原因:是更改年初预算资金指标要素。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511.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63511.24万元,占100%。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6297.21万元,支出决算为63511.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59%。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8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594.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5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更改年初预算资金指标要素。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任务临时追加。
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3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0736.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更改年初预算资金指标要素。
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4897.21万元,支出决算为12180.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受财政限额限制,波动较大,年底多笔账未支付。
(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本部分2024年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公开07表;2023年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07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首次公开,可选择不做上下年对比)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本部分2024年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公开08表)。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4.42万元,支出决算为145.61万元,完成预算的78.95%。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45.39万元,占99.8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2万元,占0.15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81.66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5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6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3.73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保险、年检、加油及其他费用(洗车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37.03万元,下降20.29%。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车私用、控制“三公经费”增长。
国内接待费支出0.22万元,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接待16人次;主要用于外省来海南考察调研。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1.78万元,减少89%。主要原因是严格接待费报账手续、控制“三公经费”增长。
(2024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决算数可取自附件财决公开09表,2024年的出国团组数、出国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数、公务用车保有量,接待团组数、接待人次可取自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13个,共涉及资金19982.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城乡规划编制、城乡土地管理等22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86297.21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4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的0%。
共组织对“城乡规划编制”、“城乡土地管理”、“不动产管理”、“土地储备运营”等2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97283.21万元。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986万元,政府性基金86297.2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总体评价得分优,但有些效益指标未能定量不便考核评价。
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资金97283.21万元。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986万元,政府性基金86297.2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总体评价得分优,但有些效益指标未能定量不便考核评价。
我部门(单位)今年在市本级部门决算中反映城乡规划编制、城乡土地管理及综合事务(海洋)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城乡规划编制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9.96分。年初预算数为1600万元,预算调整数1592.02万元,全年预算数3192.02万元,执行数为3179.28万元,完成预算的99.6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指标—完成规划编制项目数量大于等于30项,实际完成35项;二是效益指标—为海口市的城市设计、规划管理提供规划编制依据,目标为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是效益指标按定性设置而未能给予定量设置,不利于考核评价。下一步改进措施:是按规定对项目预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性影响设定可进一步细化、量化考核的绩效目标,可根据城乡规划编制项目具体特点重点设计预期可实现的社会效益、可持续性影响等细化指标。
城乡土地管理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5.58分。年初预算数为4600万元,收回培训费指标0.4万元、调剂给不动产登记中心31.72万元(财政未批复),全年预算数4567.88万元,执行数为2549.44万元,完成预算的55.8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指标—预计2024年完成约250宗土地评估,实际完成375宗;二是效益指标—土地招拍挂、收回、增加容积率等评估工作,促进土地出让业务工作顺利开展,提高土地出让收入,预计2024年土地出让收入为120亿元,实际完成156.62亿元,完成130.52%。年底受财政限额限制,多笔大额未批复、多笔账未付,导致执行率偏低。下一步改进措施:是进一步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将资金使用效益发挥到最大值。
海洋事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7.92分。年初预算数为400万元,年中追加46万元,全年预算数446万元,执行数为353.26万元,完成预算的79.2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指标—完成海洋经济创新发展、海洋产业规划编制规划数量大于等于4项,实际完成9项;二是效益指标—提高海洋生态保护力度、整治修复海口沿岸海域,目标为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是效益指标按定性设置而未能给予定量设置,不利于考核评价。下一步改进措施:是按规定对项目预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性影响设定可进一步细化、量化考核的绩效目标,可根据综合事务(海洋)项目具体特点重点设计预期可实现的社会效益、可持续性影响等细化指标。
2024年我局(部分)项目绩效自评得分情况:1.规划规划编制99.96分;2.城乡土地管理95.58分;3.海洋事务97.92分;4.耕地保护管理99.88分;5.土地收储管理99.92分;6.综合事务99.15分。
2024年度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642.68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114.23万元,降低15.09%。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性支出、控制行政运行成本。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字可取自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61,17]单元格,即年初预算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注意部门汇总公开决算时,因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故部门汇总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应为部门所属的各行政单位或参公单位的汇总数;决算数字可取自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关运行信息表》“机关运行经费”栏。)
2024年度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0.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10.7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4.6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3.64%。
(上述政府采购支出相关数字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授予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合同金额由各部门查阅本部门相关资料填写。)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用房屋面积46871.5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42103.88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4767.62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62辆,其中:从车辆种类说明:轿车49辆、越野车13辆、小型载客汽车0辆、大中型载客汽车辆、其他车型0辆;从车辆使用情况说明: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1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4辆。
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上述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相关数字取自2024年度部门决算F02表《预算支出相关信息表》、F03表《机关运行信息表》。)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支出功能分类的部分名词解释。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城市建设支出: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